`

威速(v2), 大IT公司的销售经验, 软件代理机制, 代理协议...

阅读更多
威速篇

引用
       杨丹对这种电话会议的场景印象很深刻,不光惠普,当时很多大型企业都存在这种沟通问题。虽然有电话会议可以解决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间的沟通和交流,但长途电话价格比较高,互动性也比较差,数据和文件无法共享,影响会议效果。体验了威速的这款网络视频会议产品的各种功能后,直觉告诉杨丹,这个产品不会找不到市场。


        说来也巧,就在威速的网络视频会议产品推出不久,河南的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主动找到威速,该公司一直在寻找类似的产品。免费试用之后,许继电气成为威速的第一家企业客户。与许继电气合作,让杨丹对自己的判断更有信心,但另一方面,威速的市场能力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一边是客户找上门来,一边是销售人员找不到客户。”杨丹感觉市场能力是当时威速最缺乏的。


        并不是好的产品和技术自然而然地就会有好的市场反应,这需要市场运作和渠道开拓能力。威速几位创始人都是学生创业,在技术和研发能力上没有多大问题,但开拓市场的能力却相对薄弱。尤其威速的产品已经从面向个人用户的网络产品,转型到面向企业用户,这让当初的销售队伍有点找不到方向。


        杨丹决定尽快调整威速的市场战略,重建销售队伍,并开始在全国各地寻找产品代理商。当时威速手头的资金不多,没有能力做大规模的市场推广。杨丹抓住产品本身就是沟通工具的特点,从电话营销做起,带着销售人员打电话,发展代理商。如果对方感兴趣,就把交流移到网上,直接给对方演示产品,这种“体验式”的营销方式一直保留到现在。


        在惠普做销售的背景多少让杨丹掌握了一些大型IT公司的营销模式:走渠道,为客户做培训,做样板工程。用了半年时间,威速在网络视频会议市场渐渐走上正轨,到2002年年中,威速已经摆脱了网络经济衰落带来的阴影,做到了盈亏平衡。这年年底,终于有了几百万元的销售收入,实现了投资方希望的盈利。威速也就脱掉了网络公司外衣,转型成软件公司,包括杨丹在内的所有公司高层和投资人,都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软件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知识产权网法律法规

引用
第二章 软件产品的登记

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由软件产品的生产单位等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文件: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
3. 软件产品的著作权的有效证明,包括本单位拥有或持有著作权的有效证明,或者权利人许可其生产软件产品的许可合同及该软件的著作权的有效证明。
4. 软件产品的名称、内容、版本、功能、著作权人、软件著作权登记、文档等材料,以及软件产品的样品、软件产品的测试结果。

第三章 软件产品的生产

第四章 软件产品的经营

1. 软件产品的经营主要以代理的方式进行。代理方(软件产品销售单位)与被代理方(软件产品开发者或生产者)之间,总代理与分代理之间应签订书面代理合同。代理合同中应明确代理权限、区域、期限、技术服务以及电子工业部规定的其他必备内容。软件产品的开发者和生产者也可直接经营销售其软件产品。
2. 代理商应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代理资格证书,其中应包括代理权限、代理期限、区域、代理级别等内容,并且在对外宣传、广告中如实表达上述内容。



[url=http://e.post.cn/docc/daili.doc]陕西易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软件产品代理协议[/url]
引用
1 获得代理资格
1.1  乙方必须是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正规公司;
1.2  乙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括“销售计算机软件及服务”或相关含义内容;
1.3  乙方必须配备专门的销售和技术支持人员;
1.4  乙方必须遵守陕西易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销售相关政策的管理;
1.5  乙方不能同时经销与甲方产品产生直接竞争的同类产品;
1.6  签署代理协议时乙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一份。



豆豆公司电子元气件代理, 贸易公司、二代证摄影软件和立国兄的家装代理。
分享到:
评论
Global site tag (gtag.js) - Google Analytics